官道之正义之剑

《官道之正义之剑》

第27章 偶遇不如巧遇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趁着米常胜去厨房让老伴安排伙食之际,林宗明将耿运昭陆潇潇介绍给刘同胜认识,还把选拍摄地一事告诉了他。

刘同胜接过耿运昭递来的香烟,惊讶道:“九五之尊啊,这烟差不多一百多一盒呢。”

总算遇到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耿运昭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抽了几口烟,刘同胜夸奖了这烟的味道,并说:“你们要找茅草坯房,上元村多得是,我妈家就行。”

今天是周六,家住乡里的刘同胜到上元村看望母亲,正好遇到米常胜,被他拉到家里喝酒。

耿运昭瞅了瞅桌上可怜的花生米和拍黄瓜,端了端肩膀,连声说他不饿,还示意林宗明,谈事要紧。

“老六,米支书和刘所这么热情,恭敬不如从命,既来之则安之。”

长期和村干部以及村民打交道,林宗明深谙他们朴实无华的性格。

不喜欢拐弯抹角,凡事直来直去。

比如吃饭这事,太客气反倒见外,会觉得你看不起他们。

米常胜坐过来发声,“同胜,你这么干可不行,村民们肯定不愿意。这样吧,一会吃完饭,我带着他们找,挨户走一走,看中哪家就选哪家。”

“这样最好。”耿运昭还要开车,以水代酒,敬了米常胜一杯。

“随便吧。”刘同胜也不争辩,自顾自斟又自饮起来。

看这架势,林宗明这一趟没白来,基本上敲定耿运昭拜托的事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个小时六十到八十的租费,这对于贫穷的村民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笔飞来横财。

而且,耿运昭他们是长期租用,还一天一结租金。

按六十算,一个月用二十天,一天三个小时,也是三千多元。

这可比种地强太多。

出于私心,刘同胜第一个推荐他妈家房子,也是情理之中。

第27章 偶遇不如巧遇 (第2/3页)

。”林宗明主动打招呼。

这人是万林乡财政所副所长刘同胜。

刘同胜先是一惊,继而摆手说:“是小林啊,过来陪我喝一杯。”

随后进来的米常胜,也热情邀请林宗明和耿运昭、陆潇潇就坐,还扯起嗓子告诉老伴加菜。

阅读官道之正义之剑最新章节 请关注完美小说网(www.umixs.info)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