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第一百三十二章 孙老师你误人子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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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路明非用手背抹掉脸上的鲜血,长舒一口气,加持灵台的法力已经不多,在法力加持的情况下,他头一次感到了些许精神上的恍惚,“终于赢了,真他娘的不容易啊……”

一道意念传给天书,光芒一闪,身上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的路明非和剑客相对而立。

路明非恢复完满的法力自灵台褪去,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虽然第一次赢了剑客很高兴,但是他刚刚毕竟亲手“杀”了一个人,有法力加持时自然面不改色,此刻法力消退,多少有点心理上的冲击。

倒不是他有什么杀人上的心理负担,毕竟剑客只是个逼真的投影,现在已经毫发无伤地站在他面前了。

这一招威力异常强悍,甚至直接折断了剑客的长剑后掏出了他的心脏,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不仅消耗大,而且一爪过后法力运转会有短暂的阻滞。

路明非原本还剩下大约四成法力,一爪挥出直接去了一大半,按照他的感受,这个消耗已经接近了他总法力的三成,就算是全盛状态,他最多也就挥出三爪。

而且论缺点,消耗大还是其次,关键是实战后一瞬间的法力阻滞,对于高手而言,生死搏杀时这一瞬间足够杀他了。

这是血和泪的教训,上次他和剑客战斗他就用这招洞穿了剑客的胸膛,但是没有掏出心脏,也没有折断剑客的剑,结果剑客在将死之时甩手一剑,把法力阻滞的他刺了个透心凉,直接同归于尽。

从那时起路明非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苍龙攫魄”一定要打要害,首选是头,其次是心脏,千万不能让中招者有回光返照或者苟延残喘的机会,不然那一瞬间的法力阻滞绝对会要了他的小命。

要是这都算杀人,打星际的他怕是早就能被称为“宇宙屠夫”了。

真正让他脸色难看的是剑客溅在他脸上的血和被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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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孙老师你误人子弟啊! (第2/3页)

炙烤下发焦了。

剑客段成数节的剑跌落在地上,发出几道清脆的声音,剑客的眼神顿时灰败下去,手中还剩一尺的断剑也跌落下去,被电光扫过而变得滚烫的鲜血溅在路明非脸上,因为在电光中流失了一部分水分而显得颇为粘稠。

路明非手掌周围的青色龙爪虚影消散,他松开手,剑客已经焦化的心脏掉在地上,抽出手掌,身体失去支撑的剑客前倒在地上。

这是路明非目前四方中所能动用的杀伤力最强的杀招“苍龙攫魄”,现阶段他只能玩玩龙爪掏心,以后境界达到心动境,融入青龙神韵,这一爪若是抓实了,连心动修士的元胎甚至寻常结丹修士的内丹都能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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