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大明

《统计大明》

第四百六十一章真实的大明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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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懋卿在提到运盐法则时说:

“宜按地里远近,户口多寡,分上中下三则,某府几何,某县几何,派定成数,令各商运盐分投其地,有司责土商转卖。”

也说:

“佥选富民,为接盐铺户,听其承买转贩”。

又称:

所以朱慈烺仅仅把价格降低了一文钱而已。

但是朱慈烺的改革有两个重点,第一就是打破地域限制,全国批发价相等,等于是朱慈烺把粮食运到州县,然后盐商从州县分发价格依旧是五文钱。

而以前的六文钱盐价那是盐商的批发价,他们还要加上运输分销成本的。

第二个就是改铺户为全部商户都可以销售。

盐店商人是由官府指派的铺户。这些铺户,就是嘉靖四十年总理盐法都御史鄢懋卿口中的“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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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盐到州,分发必由牙行、铺户,察其谨实而保举。”

相当于分区销售,类似现在的烟草专卖的形式。

不过这里面有几个问题,第一就是盐场的问题,首先盐场从盐户手里收上来的盐质量不等,盐户得钱多少也没有人认真执行规定。

按照规定盐户按照要求生产的盐官府以四百斤盐兑换一石米收购,如果盐户手里还有多的余盐,那么则以二两的价格收购回来。以防止盐户手里的盐被私卖。

这也就是官家五文钱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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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朱慈烺已经把价格压到如此之低,把盐户的收入提高了一半,免去了所有百姓的盐税,但是仅仅盐一项就能挣一千万两银子以上。

而现在大明应收盐税是1328万两,实收才一百多万两而已。

所以朱慈烺定价五文,盐价不仅没有升高,反而降低了不少。

万历时期,袁世振曾讨论过水商的盐价,即食盐运输商购买食盐的价格。据称万历纲法以前,“每盐五百七十斤,卖与水商,取直三两二钱,此定价也”。经简单计算可知,当时盐每斤银0.005614两,即5.614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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