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还活着

《快穿之我还活着》

第五十四章女扮男装去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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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小梨呀,吓死我了,你的甜枣差点就见不到你啦!”甜枣一见田小梨,立即就飞了过去,田小梨伸手接住它,也是差点老泪纵横。

“呜呜呜,甜枣哇,我也好想你,还以为我回不去了呢!”

甜枣从田小梨手心里抬起头来,用力地啄了她一下:“好你个没良心的,你不担心我会被鹰吃了,竟然只担心你回不去!”

田小梨这次是真的掉眼泪了,鹦鹉的喙又尖又利,啄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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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主的儿子与少年年龄相近,少年被他欺凌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从小到大,几乎所有喜欢的东西都被部落主的儿子抢走,这只鸟儿留在这里,最终的结果肯定也要被抢走。

“你要好好待它,”牧人少年做了决定,把甜枣交到大夫的手里,郑重地说:“既然你喜欢它,就让它好好地活着。”

以前他养的那些小动物,他家羊群里最可爱的小羊羔,只要是他喜欢的,都被部落主的儿子抢走,玩过新鲜以后,都被下了汤锅。

少年不愿意让这聪明又漂亮的鸟儿也进汤锅,才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大夫,还顺理带了几条鲜活的虫子做鸟儿的口粮。

于是,失踪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聪明又漂亮的甜枣便带着大夫,辗转回到了庆国的军队中,准确地找到了田小梨的营帐。

第五十四章女扮男装去作战 (第1/3页)

胡族的牧人少年一箭射死了苍鹰,小心翼翼地把甜枣捧在手心里,请恰好在部落里行医的汉人大夫,帮这只美丽的鸟儿治好了腿伤。

因为担心甜枣逃走,牧人少年给甜枣脚上拴了绳子,把它养在帐篷里。

少年所在的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其实甚至不能算是部落,只是几户人家聚居在一起而已,那给它治伤的汉人大夫,刚刚给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治好了疾病,他要的诊费就是这只聪明的鸟儿。

胡族少年本来不想给他,可是少年的母亲劝说,如果不把这只漂亮又聪明的鸟儿给大夫,万一被不远处的部落主发现这只鸟儿,也终究会被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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