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第511章 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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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时,当他接到家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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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竹筒里原先也放进了几个初被选中的“八字”。过了一段时间,家中平安无事,没有一点不祥之兆.胡母这才虔诚地拜过灶神,拿下竹筒摇了摇,然后用筷子夹出一个“八字”来,摊开一看,正是江冬秀的,真是“天赐良缘”。当时还只有十四岁的胡适与十五岁的江冬秀的终身大事,就这样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凑合灶神爷保佑之下定了下来。

对于同江冬秀的婚姻,胡适自己心里也并非没有想法。江冬秀没有文化,又缠一双小脚。两个人在婚前虽有过通信联系,但却从未见过面,肯定的说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就更谈不上爱了。

对于一个能娶到媳妇就心满意足的人来说,这一切或许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胡适这样的,经历过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有过和韦莲司的浪漫恋爱的人。对这一桩婚姻不满意是肯定的,这一点他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

但对母亲特别孝顺的他,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

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第511章 完婚 (第1/3页)

江冬秀与胡适的结合,有着一段戏剧性的过程。前边提到,江冬秀与胡适原是亲戚,具体说来,胡适的姑婆是冬秀的舅母。有一次,江冬秀的母亲到绩溪旺川胡适的姑婆家走亲戚、看出神赛会,恰巧胡适也随母到了姑婆家。

江母看中胡适眉清目秀,聪明伶俐,表示要把女儿冬秀许配给他。但胡母颇有顾虑:一因冬秀大一岁,绩溪俗谚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也有“女大一不是妻”之说;二因冬秀属虎,认为属虎的人八字硬,尤其“母老虎”更厉害;三因江家兴旺,胡家已中落,有兴衰不相称之虑,因此不肯表态。

由于江母一心想成就这门亲事,便托胡适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塾的胡祥鉴做媒。冬秀又是胡祥鉴的学生,胡祥鉴为成全这桩喜事,便在胡母面前千般说好,万般怂恿,胡母这才同意让他把冬秀的“八字”开来看看再说。

红纸“八字”送来,经过算命先生的推断;冬秀命带宜男,两人生肖很合,不冲不克,女大一并不妨碍。胡母又把红纸八字叠好,放进摆在灶神爷面前的竹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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