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薇记事

《丁薇记事》

第二百三十四章:千字一章(爆更求月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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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今年三十多了,之前结过两次婚,老婆都是被打死的……

……

这个消息把崔玉吓死了。

她赶紧求着爸妈,然而爸妈却说已经收了钱了。

除非崔玉肯承诺,每个月所有工资都寄回来,吃住厂里包,她自己留二十块钱就够了。

结果父母并不满足,跟老乡打听她的工资,要求全寄回来。

一来二去的,崔玉就跟家里人闹崩了。

过年回家,她妈拿不到足够多的钱,已经给她先相看了一个愿意出一万块钱彩礼的男人。

那男人是隔壁村的。

崔玉的小姐妹告诉她:

于是还叫了一大家子的人来做见证。

在众人的逼迫下,崔玉答应了。

……

她以前是很听话也不爱说话的姑娘,自从这件事后,心思就多了起来。

她回到那个化工厂众多的沿海城市,给部门领导塞了一百块钱,让对方偷偷批准她的辞职,瞒着她的老乡。

——他们也是有些小算盘的。

指望女儿,一年就能把这一万块钱挣回来。

但是如果女儿不听话心野了,不肯把钱拿回来,以后说不定就会跟村里其他女孩一样,给的钱越来越少……

所以这个苗头一定要制止住,那还不如赶紧趁能拿捏她的时候把她嫁出去……

或者就此叫她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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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才九几年。

九几年,每个月能收入两千七百块钱,那是个什么概念?

那是万元户还值得人上几句的好时候。

不过头一年她傻乎乎的,每个月自己存五百,剩下的全寄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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