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飞鹰在行动

《喋血飞鹰在行动》

第214章花妖和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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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天意送你,你就留着吧!春红,走啦!”

王永峰目送,待那小姐和婢女春红已经走得远了,这时候,四下无人,他才大胆地展开了那个手帕,看到在那耀眼刺绣的芍药花下面,果然绣的有四个娟美的红颜色的小字“龟山芍荺”。

“奇怪,”王永峰喜欢闲暇时间独自一人游山玩水,拓宽视野,附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过有“龟山”这个地名啊?也不知道这个龟山是在什么地方?

自那之后,王永峰好像是一见钟情,给得了相恩病,他多次闲庭信步,在初次相遇的地方等候着,却是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仙女一般的小姐和她的婢女春红了,心中不免非常地失落。

来年阳春三月天,王永峰拜辞了爹娘,告别了家乡,带着书僮王瑞,骑着两匹马,准备到几千里之外赴京去赶一年一度的朝廷科考。

“行啦,行啦,你们两个,每次见面,都是这样,烦人不烦啊!”

“这名字,这声音,这样的熟悉,莫不昊……”,王永峰严重地怀疑,这个突然间说话的三妹,会不会就是半年前自己在山间溪水旁边拣拾到手帕遇到的那个小姐芍荺呢?

不大一会儿,果然有人来请王永峰前去赴宴,他虽然心里感觉有些疑惑,但是,借宿别人家,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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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才看着主仆二人转身欲走的背影,想到:自己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最是明白事理,自己拣拾了人家的手帕,理当奉还,可是,人家说不要了,事出反常啊,一时让他这个读书郎不知道在分别的时候,该说一些什么的话语?看到了主仆二人已经开始了迈步,下意识中,情不自禁地叫喊了一声道:“二位且慢走,小生还未请教过小姐的芳名呢?”

那个小姐闻听此言,转过头来,莞尔一笑,颜脸似花。

王永峰瞬间被电到,“太美丽了!”竟给看得呆了,只听那个婢女春红嘲笑着说道:“真是一个呆书生,竟然不知道手帕上面写有字,傻头傻脑傻里巴叽的,叽叽歪歪,小姐,甭理他,咱们走吧。”

主仆二人没有停留下来的意思。

王永峰急了,“小姐,小生还你的手帕。”

“噢,是这样哟,大姐,就怕三妹妹她不肯领情,大煞风景,白白地浪费了大姐你的一片苦心啊!”

“二姐,总是爱背后说人家的坏话,谁说我不领受大姐的情啊?我这不是来赴宴了吗?”

两姐妹正在说着话,突然,走进来了一个美女,不满地接话说道。

“哟,是三妹芍荺来了啊,二姐说错话了,给你赔个不是,这总行了吧?!”

“当然行了,谁叫咱们是义结金兰的三姊妹啊!”

这天黄昏,他们主仆二人,风尘仆仆地路过了一个大宅院,像是有钱人家的府邸,看见天色已晚,便去扣门,求借住宿一晚,主人家交代下人,安排好王秀才的仆人王瑞到后院下人处就寝,两匹马送进了马厩,单单留下了王永峰一个人住到了前院北面的一间厢房中。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王永峰准备吃点干粮后安歇,忽然间,他听到了紧邻的那个房间里面,十分地热闹,像是主人家中在大摆着筵席,只听到碗碟碰撞桌面的声音,十分的忙碌。

不大一会儿,王永峰就听到了有女人在说话的声音,十分地悦耳。

王永峰听到了一个女子笑着说道:“大姐,你今夜设宴,召唉二妹过来,是有什么的喜事情啊?”

“二妹妹不知,傍晚时分,大姐的庄子里面,来了一个进京赶考的秀才,文质斌斌,长得白白净净的,只等你和三妹来了后,便请这个秀才过来,和咱们一同的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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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峰是一个书卜土,金秋十月,游山玩景,突然刮来了一阵大风,卷着一块白色的手帕,吹了过来,正好落在了他的脚下,他好奇地拣起来一看,只见帕子上面,绣着一朵十分娇艳的芍药,并伴有着阵阵的芳香,一看便知道这是女孩子之物,不大一会,只见山下的大路上,有一个小姐和婢女急急地走来,她们四处张望,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东西,那个小姐,生的十分的美丽,唇红齿白,犹如仙子误落凡尘,世间少有。

王永峰看得呆了,那小姐似乎也注意到了他的失态,一时被王书生给看得有些不知所措,这时,只听那个婢女大声地呵斥着说道:“大胆书生,好生无礼,胡乱瞧什么呢?你手中拿着的那块手帕,可是拾得我家小姐的?”

王永峰顿时感到了自己的失态,便走到了那个小姐面前,打恭作揖道:“适才间,的确有一阵大风吹束,卷着这块手帕,被小生给捡到了,也不知道是否就是小姐丢的那条?”

那个小姐,只是看了一眼,便对王永峰说道:“如是是风儿把这块手帕送给了你,这便是天意,我又怎么能强行的讨要呢?告辞,春红,咱们走吧!”说完,就要和那个叫春红的婢女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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