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

第1章 怀念那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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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兔子很小,倒也听话。我把它放进砖头搭成的四四方方的“房子”里,给它找草吃,喂水喝。忙活了一天。直到太阳西斜,天地一片金黄。我正准备和兔子道晚安,结果邻居的大娘过来了,把兔子带回了它家。这时我才知道,这只兔子并不属于我。

我看着邻居大娘把兔子抱走,去找爷爷,结果却换来一声骂。哇的一下哭了出来。

我记得是哭了,或是没哭。总之这似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病,潜伏在心里很长时间。直到去年,这个心病再次复发,我终于自己买了一只兔子养,是个灰棕色的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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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5年出生的。只记得两三岁的时候,我和我妈待在农村的爷爷家。我妈家里兄弟姐妹8个,是个大家庭。我姥爷是个干部,一生正直刚强。当时我母亲家中的条件略好,住在城里。但和我爸结婚之后,便跟着他回到了村子里。

我爸去城里打工。我妈和我留在了乡下爷爷家。所以我从小实在农村长大。

说几件记得清的事吧。时间先后有些错乱了,只记得第一件难以忘怀的事,便是一只兔子。

农村都是户挨着户,家挨着家。我爷爷家有个大院,院子旁边有个邻居,家里是养兔子的。我每天一出门到院子玩,一眼就能看见旁边那户人家家中的兔子。白绒绒的,很是可爱。

我当时就有个伟大心愿,就是要个兔子养。我把这个想法给爷爷一说,结果第二天一大早,院子里还真来了一只兔子,是爷爷问邻居借的。其实这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以为这只兔子归我了,于是便搬了几片砖,给兔子搭了一个窝。

第1章 怀念那只兔子 (第1/3页)

高晓松有个晓年鉴,讲述的是他从出生到现在每年的经历遭遇,以及当时的社会状况。

我没那个能耐,也没那个学识,只能记一下我小时候的事情。并非是劝勉读者什么,只是帮我回忆一下童年的事情罢了。

小时候我曾在农村待过一段时间。大概是五岁之前的时候。我现在只能依稀记个大概。

当时我爸和我妈刚刚结婚。我爸家中兄弟三个,条件不好,我爷爷是个民办教员,工资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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