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总裁

《大明总裁》

第二十四章 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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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呢,那个叫刘叔的醒了。崇祯连忙过去,把来龙去脉问了个清楚。

原来刘叔是刘家堡的护院。一个叫“飞狼帮”的土匪听说刘家堡有粮,发了“飞狼帖”前来征粮,刘家堡自己的存粮亦是有限,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本来“飞狼贴”一出,在此一带,闻者莫敢不从。可没有粮同样活不下去,刘家堡只能硬抗。飞狼便带了兵马前来,把庄子围了,待破堡之后,便要按飞狼规矩——屠堡。

这刘家堡的刘啸原,举人出身,也学得一身功夫,领了刘家堡的青壮,愣是将堡守了一天,土匪头子“飞狼”来了狠劲,仍是继续攻堡不缀。守到今天,刘啸原一看这样守下去,刘家堡必破无疑。于是差刘叔带人突出来送信,请三十里外的赵家主前来援手退敌。崇祯问明土匪多少,却也不过二百多个土匪,只是刘家堡连老幼在内才二百来口子人,若非刘啸原组织得法,早就堡破人亡了。

“不知那赵家堡能派多少援兵?”崇祯考虑如果援兵不至,自己得尽快跑路,否则纠缠在此处,便插翅难逃了。

“刘赵两家素来交好,向来有事互相援手。援兵是必派的,赵家堡大,民团有一百多人,派个七八十人没有问题。”

崇祯和王承恩两个人将二人抬上坡来,隐藏在灌木丛中,将六匹马也牵到山上偏僻之处,系在树上。再把匪徒的尸体丢到乱石岗后,两个人坐下来讨论起下面的行止。

王承恩说道:

“皇上真是大侠风范,堪称神勇啊!”

“你也不错!那一枪打得很准。只是你这‘杜版’手枪,关键的时候哑火,差点让那刀疤脸跑掉。喂,这手枪要老是哑火,还真不如连弩好使。”崇祯有点心有余悸,想起要是那刀疤脸跑了,自己这会儿便只有躲的份,躲不躲得过那就要撞大运了。这44式手枪要是像段誉的一阳指一样,时灵时不灵的,那自己这大侠名号迟早会栽在这枪上。

“我说皇上,这44式手枪,两个缺点,一是哑火,十枪有一两枪哑火,二是后座力大。除了这两个缺点,你那‘朱哥’连弩,拍马都赶不上。论射程,远了三倍不止,论威力,这手枪能打死一匹马。射速上,连装子弹在内,一分钟最快大约可以打出15到20枪,跟连弩的射速差不多。问题是,在30米以外,你那连弩就是废物。所以,还是珍惜吧!之所以一个人配两把手枪,就是为了防止哑火。再说退出哑火子弹再装弹也是三四秒钟的事情,我的皇上,该满足了!就凭你的身手,有了这套行头,做一个行侠江湖的大侠绰绰有余了。”

正说话间,远处传来一片马蹄声,却不知道是土匪还是援军。刘叔伏地一听,随即惊喜道:“应该是援兵到了。”

崇祯想,要是有七八十人,这趟浑水不趟已经趟了,索性好事做到底,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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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侠之大者 (第1/3页)

崇祯没有想到自己本来在逃命,却在冲动之下干起了救命的勾当。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太过高尚。或者人本身就是高尚的动物,只是社会越进化就越不高尚。原始社会有共产的觉悟,而二十一世纪的老太被人救起居然反过来栽赃恩人。唉!想问题老是跑题!如今人倒是救下了,问题是两人都晕了过去,总不能把人家撂这儿不管吧!只好又将刘叔敷药包扎一番。

马匹可是好东西,土匪的马匹死了两匹,还剩下五匹马,得把马匹收拢来,要是两个人配上五匹马,一路上骑乘也好,驼东西也好,那可是省不少力,速度不知道要快多少。只是这一来,目标大了,沿途的风险也同样增大。

龚大明由于探险“驴友”身份,对骑马驭马是有一番功夫的,加之前世身形敏捷,而崇祯也是练就武艺,所以五匹马有四匹马拢到了一起,只跑掉了一匹马。

跑掉一匹马大有风险,土匪要是追踪而至,凭自己和王承恩两个人,哪怕有四把44式手枪,那也会在群殴之下死得很难看。看着地下两个昏迷的汉子,一时间有些后悔太过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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