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野心家

《战国野心家》

第四十六章 郑国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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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不干涉内政,达则顺从天志以诛不义。

这时候再提这个故事,就难免需要另寻解释。

这时候郑国的君臣在公开场合和墨家使者谈及这句话,其实在墨家使者听来是有些尴尬的……

譬如缯、薛、费等小国,墨家不但“顺于天之志”,还直接改变了各小国的制度。

墨家内部斗争已经结束,适的修正派已经占据上风,对于墨子的理论都有了修正后的解释,就像是非攻一样,非攻只能治标不治本,天下定于一就无攻了,无攻才是解决非攻的最可靠方式……

之所以四五年前泗上舆论转向之后曲解这段话的缘故,那是因为由“非攻”转为了“一天下则无攻为大利”。

墨子和鲁阳公的那番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鲁阳公说郑国有罪,我准备干涉郑国。墨子说这就像是别人家的儿子不好好学习,他爹拿着棍子打,你也拿着个棍子给那孩子一顿打,说我这是顺从他爹的意思,这不扯淡吗?

换而言之,如果墨家的思想不修正,在四年前菏泽会盟的时候,很可能搞出一个菏泽版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各国不论大小平等,各国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墨子的话放到后世几千年后的地球上,其实道理还在讲:我家里有事,用不着别人家管。

问题就在于当泗上强盛之后,适就开始修正墨家的思想,因为泗上墨家现在做的事,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争气,自己拿着棍子上去动手打,然后还大谈这是天志,这是天下普遍适用的真理。

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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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关于这番对话,墨家内部也有自己的解释。

郑国知道墨家这时候来郑国的意思,很显然是想要借助郑国转移一下韩国的注意力。

墨家也知道这时候来郑国,郑国君臣很容易想到墨家的用意。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郑国想要自己被利用,而墨家正好可以利用。

郑国是否有罪,不在于郑,而在于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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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旧事,源于很多年前的墨子。

当时鲁阳公准备攻打郑国,于是问了问正在游历的墨子的意见,也就是那一次公造冶和鲁阳公比戈战而胜之扬名天下的那一次。

当时鲁阳文君将攻郑,子墨子闻而止之,谓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之内也。今举兵将以攻郑,天诛其不至乎?”鲁阳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郑也?我攻郑,顺于天之志。郑人三世杀其父,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我将助天诛也。”子墨子曰:“郑人三世杀其父,而天加诛焉,使三年不全,天诛足矣。今又举兵,将以攻郑,曰吾攻郑也,顺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邻家之父,举木而击之,曰:吾击之也,顺于其父之志。则岂不悖哉!”

这番话只是义,而当时墨家众多善于守城的弟子云集郑国附近,那是利弊,最终导致了那一次鲁阳公攻郑的计划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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